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各类企业申报就业见习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2    来源:韩城市人社局    作者:人社局    发布人:人社局    浏览次数:     A A+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引导更多的用人单位承担见习任务。韩城市人才交流中心现就各类企业申报就业见习单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企业。

(三)每年能吸纳10名以上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单位见习。

二、毕业生申报条件、见习期限及补贴标准

(一)申报条件: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脱贫攻坚期间,见习生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子女的,最长可放宽至12个月。

(三)见习补贴标准:1200元/人月。

三、工作流程

(一)各企业向韩城市人才交流中心递交以下申报材料:1、陕西省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2、单位简介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市人才交流中心收到资料后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后由市人社局发文认定。

(二)经市人社局认定的见习单位向市人才交流中心报送符合条件毕业生材料,市人才交流中心审查合格后,为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购买6个月12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次月起见习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见习单位通过银行卡形式按月先行垫付见习补贴

(三)见习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见习单位向市人才交流中心提交相关的银行流水证明及见习资金申请报告,市人才交流中心核实并公示后按程序将见习资金拨付给见习单位。

    联系地址:韩城市人才劳务交流中心(新城区桢州大街南段人力资源市场610室)

    联系电话:(0913)5212351

    附件:陕西省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韩城市人才劳务交流中心 

                2018年7月9日

 


附件1

陕西省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时间:

位性



注册资金


员工人数


经营范围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联系人


电话



QQ号码


可提供见习

岗位情况

位名


位要求          及人数








【   打印  |   关闭  |   纠错  】

纠错平台

纠错平台

  • 版权所有:48365365备用网站    国家信息产业部:陕ICP备10202825号
  • 陕公网安备:61058102000165号    您是第位浏览者
  • 中国 陕西 韩城市桢州大街南段人力资源大楼    邮编:715400

韩城市人社

韩城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