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中小学及幼儿园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
(二)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三)大专院校学生医疗保险按中、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缴费标准:(2015年待定)
三、缴费时间及参保程序
(一)缴费时间:按年度缴纳,每年10月1日至12月15日为次年度缴费期。
(二)参保程序:
1、城镇居民可持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相关资料,在缴费期内到户籍所在社区经办点、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所)办理参保手续,或直接到市人力资源大厅办理。
2、属本市城镇区域内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包括民办学校)就学的具有城镇户籍的中小学生,高(职)中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于每年秋季入学时,由各学校统一组织办理本校学生参保登记、缴费工作。缴费由所在学校组织,城镇居民医保办出具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费票据。
3、在缴费期之外参保缴费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设置三个月的等待期。
4、未参保缴费、中断缴费期间和等待期内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保障范围及待遇享受
(一)保障范围:住院医疗和门诊紧急抢救、特殊慢性病医疗。
(二)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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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 |
市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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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 |
一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社区医院 |
一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起付标准 |
100元 |
100元 |
200元 |
650元 |
350元 |
350元 |
500元 |
1000元 |
报销比例 |
90% |
80% |
70% |
50% |
90% |
80% |
70% |
50% |
注:1、学生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相应标准提高5%执行。
2、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成人7万元/人·年,儿童10万元/人·年。
五、就医指南
(一)市内就医
参保患者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的,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只交纳个人应负担部分。
(二)市外就医
因病情需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应在韩城市人民医院、韩城市矿务局总医院、韩城市妇幼保健院 、韩城民杨医院四家医院其中一家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一式两份到居民医保办登记备案即可,住院费用先由患者全额垫付,出院后在15日之内将相关资料送市居民医保办审核、报销。
六、定点医院名单
(一)市内定点医疗机构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金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一级医院(14家):
龙门镇卫生院 昝村镇卫生院 龙钢医院 宏惠医院
友谊医院 郭氏正骨医院 东府医院 保康医院
西庄中心卫生院 韩城矿务局下峪口煤矿医院 康复医院
棉沟骨科医院 下峪口医院 社会保障医院
3、二级医院(7家):
韩城市人民医院 韩城市妇幼保健院 韩城矿务局总医院
韩城市中医医院 韩城矿务局第二医院 韩城市计生服务站
韩城民杨医院
(二)市外定点医疗机构(12家):
西京医院 唐都医院 陕西省人民医院 西安交大附一
西安交大附二 武警陕西省总队医院 西安市儿童医
陕西省妇幼保健院 西安市第四医院 陕西省肿瘤医院
陕西省中医医院 西安市红十字会医院
七、本政策依据韩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韩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韩政办发[2015]52号;48365365备用网站关于印发《韩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等五个办法的通知》[2015]63号贯彻执行。
韩城市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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